留学生回国落户上海新政策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
上海发布最新留学生落户要求
上海市人社局官方发布了最新版的《留学生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新政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旧政策同时废止。
新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对比上一版,在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力度上更大,对500强院校博士生、高精尖人才、企业管理人员等给予落户优待,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不受社保及个税纳税的基数和时间要求直接落户。
一、留学生回国人员学历要求微调
以下1-4类留学生,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资,可以申请落户(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要求从1年增加为2年,硕士不低于半年)。
第1类
◆ 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 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强大学)毕业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第2类
◆ 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硕士
◆ 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 境外本科+境外硕士
第3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4类
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者做访问学者1年
第5类:留学生,交1年社保和个税,按照1.5工资缴纳,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 境外本科或境外硕士学位(非高水平大学),本科境外学习不少于2年;硕士境外学习不少于半年(不含大专、HND起点、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形式)。
◆ 中外联合培养性质的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境外学历:境外学校录取+在国内校区或分校学习,境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不低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境外高校录取+利用暑假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境外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80%。
注:国内双一流大学,即国内211 、985大学。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即国(境)外世界排名500强院校,可以参考以下4个世界TOP500高校排名,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 英国泰晤士报Times Higher Education
●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U.S News& World Report
● QS世界大学排名 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 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二、政策调整******部分
新政策: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 回国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
◆ 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
◆ 到上海工作后,必须持续在本市工作,不能再到外地工作。
(旧政策:留学生回国之后,首份工作地必须在上海)
三、新增激励条件
四类人才直接落户
◆ 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以上职务;
◆ 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的高级管理、技术、科研人员;
◆ 经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 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 以上四类人员来上海全职工作后,无需缴纳任何社保或者个税,可以直接入户上海。
两类人才工作半年落户
◆ 高新人才(紧急专业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属于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紧急紧缺专业的人员。
◆ 自主创业人员: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上来创业的归国留学生人员。
※ 以上两类人才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依法纳税
◆ 如是分公司、社税都须缴在分公司
◆ 不得派遣/代缴/补缴
一旦成功落户上海之后,留学生们还可以享受其他几项福利:
◆ 优秀人才可拿最高50万元资助金;
◆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 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四、最新落户上海政策
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公告披露,经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放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工作,并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
◆ 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 五大新城即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
查看可以落户上海的所有学校名单:(附件)